****受****的委托,对其****维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项目概况 ****维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31日9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维修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元):¥247976.56
最高限价(元):¥233097.96
采购需求:
| 品目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单价 |
| 一 |
****维修工程 |
1 |
项 |
247976.56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30日(包含30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可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自行报名并获得采购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9: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响应地点:****开标大厅,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会议。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未出示要求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不予接受。加急标书代写
开启时间:2026年7月31日9: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开启地点:****开标大厅。加急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最终报价:每种标的(货物、服务、工程)只允许一个报价/折扣(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折扣(最终报价)都将被拒绝。
2.谈判方式: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项目需求、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由响应供应商的现场签到登记顺序决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4500.00(肆仟伍佰元整);须在****银行账户转账或保函(使用保函递交的,所递交的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递交到账。以银行转账(电汇)缴纳或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应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收到保证金为准,否则响应无效。
****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并于转账后及时在系统中点击查询转账情况。
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缴纳或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有效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否则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在使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缴纳或递交响应保证金时,须充分考虑各项因素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影响,其结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名称:****
地址:**市**县贡江镇
电话:182****0397
项目联系人:肖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县贡江大道枫叶江畔15栋1****中心旁)
电话:0797-****088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开户行:****银行**长征支行
户名:****
账号:6400 7108 5500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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