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财政局****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通知》(深宝财〔2022〕131号)有关规定,****拟对“**区‘一网统管’建设项目(软件部分A包)合同及补充协议”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区“一网统管”建设项目(软件部分A包) 合同金额(万元):2717.61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 现结合项目实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同意依据实际情况,对原合同约定的部分条款及约定的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对原合同系统模块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删除,具体如下: “一网统管”协同应用体系 1.一网统管统一门户 (1)大屏门户 ①删除“数字应用”中的“专题业务”子项内容; (2)中屏门户 ①删除“数字应用”中的“专题业务”子项内容; 2.区级事件一网统管 (1)删除“事件指挥调度”子项内容; “一网统管”技术支撑体系 1.区级统一事件分拨平台 (1)统一事件汇聚 ①删除“事件标准化”中的“事件信息补全”子项内容; (2)统一事件分拨 ①删除“人工辅助分拨”子项内容; ②删除“通用工单分拨”子项内容; ③删除“主办协办”子项内容; ④删除“追单分拨”子项内容; ⑤删除“分拨撤回”子项内容; ⑥删除“分拨推送”子项内容; (3)统一事件监管 ①删除“批示督办 ”子项内容; ②删除“月/季度通报”子项内容; ③删除“年度考核”子项内容; (4)工作台 ①删除“知识库”子项内容; 除以上删除内容之外,其余建设内容未做变更。 二、上述子项内容变更导致合同金额发生变化的部分,****建设部门项目审核结果为准。 三、鉴于上述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对原合同第一次变更后的总金额进行核减,核减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零陆佰元整(小写:¥1,200,600.00元),现将原合同经原合同补充协议修订后的第一条第(五)款中“本合同总金额人民币贰仟柒佰壹拾柒万陆仟壹佰元整(小写:¥27,176,100.00元)”变更为“本合同总金额人民币:贰仟伍佰玖拾柒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25,975,500.00元)”,同步删减原合同附件4对应内容和价格,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四、核减费用将在最终验收阶段一次性扣除,即原合同经原合同补充协议修订后的第四条“最终验收阶段”第(一)款“最终验收款支付条件和金额”第2项中“甲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支付程序,支付项目最终验收款,付款金额为人民币捌佰柒拾叁万伍仟肆佰陆拾元整(小写:¥8,735,460.00元)”变更为“甲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支付程序,支付项目最终验收款,付款金额为人民币柒佰伍拾叁万肆仟捌佰陆拾元整(¥7,534,860.00)”,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合同金额为2717.61万元,经甲乙双方**协商沟通,一致同意变更合同,本次变更不违反相关政策,相关补充协议已通过****法律顾问审核。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宝****区委、区政府423 联系电话:0755-****8345 传真:0755-****3793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2区**东路31号 联系电话:0755-****2127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