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公司采油一厂**区域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0934-****563
传 真:0934-****716
邮 编:745000
通讯地址:**市**区弘化西路5号
| 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采油一厂**区域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县、正**、**25个乡镇 | **** | **卉****公司 | ****油田、泾河油田,设计原油规模15×104t/a,天然气0.187×108m3/a(探转采),主要**采油井场79座、扩建采油井场5座,**采油井75口、注水井1口,探转采油井61口,**探转采天然气井场9座,探转采气井9口,**水源井1口、拉油点48座、发油点13座、采油管线37.123km、注水管线3.394km、供水管线2.531km、井场道路6.0km,配套建设供电、通信等工程。本项目新增占地100.474hm2,其中永久占地39.900hm2,临时占地60.574hm2。工程总投资1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3万元,占总投资的14.57%。 | 1.废气:原油、干气、伴生气采用管线密闭输送,采油井井口、站内阀门及油泵等密闭,定期对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检查密封性,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减少烃类气体跑冒等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要求。加热炉采用伴生气为燃料,燃烧后的烟气经不低于8m的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要求。各井(站)场设置50m的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油田、气田采出水依托红一联采出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回注油层,不外排;措施返排液经罐车拉****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不外排。 3.噪声: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相关要求。 4.固废:含油污泥、落地油、浮渣及污泥、清罐底泥、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及其包装物、废分子筛分类收集后送至现有危废暂存点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建立完善井场、管线环境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严格落实井喷防范措施;井口安装防喷器,且加强防喷器的日常检查,油井周围预设土堤,井口设置导油槽,井场内建设污油污水回收池;站场罐区设置防火堤,生产区域采取防渗措施,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在河流等重要敏感跨越点加厚管壁,设置压力检测装置。工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纳入现有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