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健身中心项目已由 ****改革局以邻发改〔2025〕6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川渝高竹新区规划范围内(**板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主要包括主运动区、综合健身区、配套服务区及设施设备用房。其中主运动区包含篮球场(单跨38.9米)、羽毛球场、气排球场;综合健身区包含器械健身区、乒乓球室、搏击室、体操室、舞蹈室等;配套服务区及设施设备用房包含运营管理室、更衣室、卫生间、医务室、消防控制室、发电机房等。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文件所示的主体结构、建筑装修装饰、屋面、建筑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电梯采购及安装、智能化系统、建筑节能、建筑消防、室外设施、室外环境景观及附属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特别说明如下:屋面光伏系统和室外充电桩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下专业工程须由承包人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图纸须经原设计单位审批确 认后方可施工:①抗震支吊架系统;②钢结构工程(含节点详图、预拼装方案);③装饰装修工程;④景观绿化工程;⑤空调系统。
2.5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以上。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县高滩镇**路1号 | 地 址: | **市**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张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李老师 |
| 电 话: | 181****8798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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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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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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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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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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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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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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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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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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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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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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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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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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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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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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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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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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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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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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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1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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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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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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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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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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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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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61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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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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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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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7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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