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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县居民用水需求及未来城镇发展需要,保障饮水安全,****政府工作安排,****环境局草拟了《关于审定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现将《请示》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6年8月2日前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环境局生态保护与农村环境科(**州**市美谷街279-2号,邮编624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请示意见或建议”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qq.com。
三、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后续沟通交流。(联系电话:0837-****496)
关于审定《关于撤销**、**县3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批复(代拟稿)》的请示(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