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县河婆街道老旧街区改造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办事处:
《关于报审**县河婆街道老旧街区改造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河街办函〔202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河婆街道老旧街区改造工程(一期)(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8-445222-17-01-739854)概算审批申请。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河婆街道。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为**县河婆街道老旧街区改造工程(一期),拟对河婆街道老旧街区进行基础设施提升与改造,改造范围涉及建新、**2个社区。主要包括:道路改造工程,路面修复及硬底化约8890㎡,新增街道照明路灯69套;建筑修复工程,墙面修复面积共14046㎡;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改造给水管网约2396m,雨污管网约2197m,电力管约1208m,以及水电表改造等;新增安防监控设施23套;改造街区公共服务设施、整治乱搭、错乱广告位等其他改造工程。
四、经第三方审核,项目实施概算总投资2576.71万元(含有融资费用,详见附表),项目概算总投资2540.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63.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6.33万元,预备费用120.97万元。
五、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六、严格按照《****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的文件要求,在工程相关环节实施以工代赈。
七、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7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本项目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未提供选址意见书,视为符合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条件。
八、严格落实《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面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4〕19号)工作要求,禁止通过举债或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形象工程、装修办公和会议室、景观等工程项目。请按照本次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同时做好节能工作,项目如涉及涉密审核,必须完成法定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实施禁止投向领域工程,并确保项目资金投入的收益能力符合财政绩效目标。
附件:1.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2.**县河婆街道老旧街区改造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3.第三方概算审核报告
****
2026年7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自然**局、审计局、统计局、****分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招投标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