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本行拍卖厅
拍卖时间:2026-08-04 15: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6-08-02~2026-08-03
受委托我行将于2026年8月4日15时在本行拍卖厅以现场竞价的方式对**区恒富小区12号办公楼三套营业房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总建筑面积3344平方米,参考价50万元/年,保证金5万元。
一、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8月2日—2026年8月3日(10时-17时)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三、竞买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物相关数据均参考自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2、本次拍卖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现状进行调查了解。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竞得标的后发生的一切问题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3、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应在公告期内到达现场勘查标的,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标的物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参与竞拍、退回标的物、阻止拍卖协议签订、拒付成交款及拍卖佣金、拒绝后续标的物移交以及向委托人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
4、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标的物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拍卖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拍卖约定,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愿全面履行拍卖交易程序。
5、买受人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按照约定支付成交款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6、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5个工作日,委托方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将本标的物进行拍卖。
7、买受人须按照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于委托人指定账户。如买受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支付的,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标的物提起拍卖。
8、标的移交手续在我行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由委托人、买受人共同办理。
9、成交后无装修期限。
10、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房产的处置,必****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11、标的的相关权利方如发现所有签署的法律文书有打印校对等错误和纰漏,请及时通知拍卖人更正,否则该错误和纰漏部分无效。
12、有意竞拍者请于拍卖会前交纳竞拍保证金至我行账户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保证金交纳凭证到我行办理报名手续。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户名:********公司),账号:500********000001,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报名地址:****市综合客运枢纽办公楼309室
联系方式: 0951-****008 李经理157****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