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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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 **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洪数据投资发[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货物清单,最高投标限价:1586.500310万元。

(2)交货地点:**县**路与濉河路****处理厂内。

(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1)二期单体改造工期:合同签订并土建完成后10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自控除外)具备可手动运行;2)一期单体改造工期:合同签订并土建完成后9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采购及安装;3)自控系统工期:合同截止日前15天完**装及调试;4)竣工完成时间:调试试运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4)质量标准:合格。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货物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招标。(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2.2****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业绩合同中所供设备(含设备安装)金额大于1000万)****处理厂、污水厂、再生水厂)设备供货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①合同;②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①②项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供货内容等。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申请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 / 。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合格制;符合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4.2有限数量制

4.2.1 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5 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4.2.2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4.2.1项确定的数量时,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4.2.3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

2.3

评分标准

财务状况
(0~15.00)

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得15分,每少1年扣5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项目负责人
(0~20.00)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0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10分,中级以下不得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认证体系
(0~15.00)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5分,每少1项扣5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类似项目业绩
(0~20.00)

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业绩合同中所供设备(含设备安装)金额大于1000万)****处理厂、污水厂、再生水厂)设备供货业绩。得10分,满分20分。注: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①合同;②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①②项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供货内容等。资格审查业绩与资格预审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不可以兼得。)

质保承诺
(0~20.00)

承诺质保期为2年的,得10分;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加10分,最高得20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0~10.00)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答辩为现场答辩,答****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重难点的理解,质量、安全和进度的保障措施等。****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题目每题对应的得分为优:7≤优≤10分、5≤良<7分、2≤中<5分、1≤差<2分、无:0分。(本项目采用线下答辩模式,****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共一题,满分10分。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30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1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业绩:5 分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7月28日09时00分至2026年08月 03日18时00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

6.3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cn/dl/027002/tradePlate.html),并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8月07 日09时3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异议投诉

8.1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标书代写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155****5918。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 **县**北路2号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189****6285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场二期C区1301,1314

联系人: 陈工、韩工

电话: 155****5918、135****1923

项目负责人: 韩晓

传真: /

邮编: 223800

电子邮箱: ****@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527-****1915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项目投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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