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利行业设计单位:
经研究决定,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省****沱江上游区排涝工程初设报告编制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省****沱江上游区排涝工程初设报告。
(二)采购人:****。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市级财政资金,预算控制在29万元内(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
二、项目工作范围
**省****沱江上游区排涝工程:包含**区7个、**市4个、**市6个、**市7个涝片,涉及**区柏隆镇、德新镇、孝泉镇、**街道、双东镇、和新镇、**街道;**市紫岩街道、孝德镇、什地镇、**镇;****泉镇、雍城街道、方亭街道、师古镇、湔氐镇、马井镇;**市汉州街道、金轮镇、**镇、小汉镇、金雁街道、金鱼镇、**镇共24个镇(街道),共计涝片面积37.18万亩。
三、工作内容
编制完成**省****沱江上游区排涝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并取得技术审查意见和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全面复核摸清26个涝片现状、水系分布及周边农田、村镇布局等情况,详细了解受涝情况,深入分析受涝原因,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供可靠的基础支撑。
(二)编制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评审中心评审该工程可研报告意见建议,指导4区(市)修改完成**省****沱江上游区排涝工程26个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在此基础上,统一设计标准,编制完成**省****沱江上游区排涝工程整体初步设计报告。
(三)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报告。按照要求,对**省****沱江上游区排涝工程整体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不定期的修改完善形成可提交的成果,直至取得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项目技术审查意见和批复。在争取上级资金过程中,协助完成相关事宜。
四、工作成果要求及合格标准
(一)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省****沱江上游区排涝工程初设报告编制工作。
(二)2026年9月15日前,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五、编制费用、合同签订及支付相关事宜
(一)项目最高限价:29万元。
(二)合同金额以竞争性磋商后的中标价格签订;由****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和市级资金到位后支付30%;完成初设报告编制并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和批复后支付剩余70%。
六、编制单位确定标准
编制单位确定的原则为综合实力强者优先,****不保证报价最低者中标。具体标准如下:
(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
(二)单位承担水利工程设计类似业绩。评分标准:提供1个类似业绩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
(三)工作力量配置合理。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得0.5分。其他人员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5分,增加一位符合要求的人员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四)工作流程清晰可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思路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五)报价符合最高限价要求且不存在恶意低价竞争嫌疑,得1分。
以上五项最高得分10分。
七、需提交资料要求
(一)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法人代表及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位编制业绩材料(合同复印件)。
(四)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情况材料。
(五)工作人员业绩说明或证明材料。
(六)工作方案或工作思路(陈述材料)。
(七)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八、其他要求
(一)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政府网站-友情链接市级部门-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网址:www.****.cn/info/iList.jsp?tm_id=2025#公示公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
(二)请于2026年 8 月 3 日下午18:00前将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的确认函(确认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QQ邮箱:****@qq.com )报送采购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愿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单位,请于2026年8月4日上午9:00前到****四楼会议室参加竞争性磋商。同时将规定的所有资料加盖单位鲜章的3本(一正二副)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提交到会场,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若因编制单位编制的初设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或未达到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标准的,影响项目申报争取的应退回收取的全部服务费用,且编制单位应承担合同服务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编制单位的赔偿责任,并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中标人中标后不在规定时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事宜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业主损失的,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邮箱:****@qq.com,电话:0838-****518。
地址:**市庐**路一段66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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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