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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购售电服务采购项目院内采购文件》中相关事宜澄清如下:标书代写
1、问:“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3.5条款:“供应商所报****电厂侧让利和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降价的金额。若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发生改变,以政府最新定价文件为依据,合同电量****电厂侧让利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同步调整”。根据此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第4.3条,甲方结算电价=市场化成交电价+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中输配电价、政府****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发文确定,****公司所报“优惠限价价差”应仅针对市场化交易电价部分进行报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政府最新定价文件执行,不再重复纳入供应商让利范围。标书代写
答:本项目仅针对市场化交易电价部分进行让利报价。
****中心不公布2027年度长协价,则2027年度产生电量的基准价仍以2026年度长协价为准。
****中心政策原因导致2027年无法采用固定价格套餐模式绑入系统,则由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须按最新发布的政策通知设定相应套餐,并使价格无限接近约定的让利进行绑定,所有收益和亏损风险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按采购人财务制度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完成结算,****银行转账方式。
4、本澄清文件与采购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澄清为准,且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标书代写
特此澄清。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