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开展智能+****基地项目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汽车与零部件拆吊服务子项目进行公开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竞争,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智能+****基地建设项目汽车与零部件拆吊服务项目
(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三)工程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四)项目采购预算金额:限价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
(一)具备教学设备销售等相关资质。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法人或者社会团体。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完好(密封处加盖公章):
1.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2.响应文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书、报价文件(按工程量清单报价)。
3.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此项用于商务分评审)。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以下标准进行独立打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一)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17:30前送至(若邮寄,按邮****学校****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将予以拒收。加急标书代写
(二)提交地点:****市**区**前龙巷28号 ********办公室(综合楼511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776-****526/0776-****481
六、评审结果公告(或通知)时限
(一)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官方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同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告知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可自行关注公告。
附件:1.智能+****基地建设项目汽车与零部件拆吊服务项目工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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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