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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市两江新区龙兴**兴箱集系列集装箱商业(约1403.94平方米)整体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4.21182 万元/月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7-28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8-10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市辖区>**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名称 | **市两江新区龙兴**兴箱集系列集装箱商业(约1403.94平方米)整体招租 | ||||
| 坐落 | 详见附表 | 楼盘名称 | |||
| 租赁底价 | 4.21182 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5年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免租期 | 无 | ||
| 租金递增方式 | 前两年不递增,第三年起每1年在上1年租赁价基础上递增3%。 | 招租用途 | 临时商业项目或户外市集 | ||
| 产权证号 | - | ||||
| 楼层 | 详见附表 | 结构 | - | ||
| 房屋证载用途 | - | 招租面积(㎡) | 1403.94 |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自签订租赁合同且已全额收取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30个工作日内以届时下现状移交租赁标的,具体移交日期以实际交付为准。 | ||
| 是否存在租赁 | 是 | 原租赁期至 | 详见重要信息披露 |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铂码【2026】房咨渝第0011号 |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6-03-06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据《咨询报告》载,咨询对象权利人为****,未办理产权证。
2.附表标的2现有在营商户5户,总面积约283.08平方米,租赁合同到期日分别为2028.5.31至2030.6.5(详见龙兴**兴箱集系列集装箱商业现营商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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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郑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5696 | ||
| 招租方名称 | **** | |||
| 行为批准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招租及移交范围不包括原承租方所设的可移动装饰物品及购置的设施设备等。
2.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https://www.****.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意向登记,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以到账为准)。
3.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双方按照招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一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4.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含附件)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1)我方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经营异常名录;(2)我方若被确定为承租方,同意:A.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承接现有5户在营商户与原整租方的租赁关系,并按原租赁合同内容完成租赁合同换签;B.根据市场供需调整项目集装箱点位,且调整方案须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C.签约后提交商业运营方案(含业态品牌、环境打造、软装装修、转分租方案等),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D.经营阶段除现有商户外,新增引进不少于3家连锁品牌商家(认定标准:品牌在**区、**区、**区、**坡区、**区、**区、**区、两江新区、**高新区、****开发区范围内正常运营门店合计10家及以上);E.负责各集装箱点位运营红线内保洁及商户物业管理。
6.本次租赁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未办理产权证书且无法办证,本次招租面积系招租方自行测绘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2)标的装修及管道建设情况;(3)标的是否通水、电、气、网络等;(4)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5)标的及周边楼盘现状、商业配套现状;(6)标的周边道路、配套设施、环境、工程配置条件等]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含附件)的相关约定使用。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至少提前一天)。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相关款项、放弃承租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7.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内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三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 https://www.****.com/News2017?id=204),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
8.意向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将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期满如承租方无违约情形的,招租方将在标的清退手续完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宽带、空调、闭路电视、物管、分布式能源、场地维护、设备安装及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10.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11.本次招租面积系招租方自行测绘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最终标的面积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2.备查资料:两江新区龙兴**兴箱集系列集装箱项目租赁合同、租金咨询报告、《龙兴**兴箱集系列集装箱商业现营商户清单》、在营商户原租赁合同、《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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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自成立之日起存续满2年及以上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不包含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须目前正在运营至少1个临时商业项目或户外市集项目,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项目实际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该项目持续运营时间不少于2年。证明材料要求:若为自持物业运营:须提供相关证明,以及与入驻商户/摊主签订的在有效期内(持续运营时间不少于2年)入驻协议、**协议或摊位租赁协议等经营材料;若为租赁、委托经营、**经营、投资经营等方式运营:须提供在有效期内(持续运营时间不少于2年)的场地租赁协议、委托经营协议、**经营协议、投资经营协议等书面文件,协议中须明确约定用途、经营内容为临时商业或户外市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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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5.00 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所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陆盼盼 | 联系电话 | 023-****36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