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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充分发挥污水设施治污减排效能,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沈****处理厂运行考核标准》,我局及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市2025年度****处理厂开展运行考核评估,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处理厂28座,日污水处理能力367.5万吨,2025年度月均处理量233万吨,全年处理污水85143万吨。
二、考核范围
28****处理厂:包括市本级9****处理厂、8个区县19****处理厂。
三、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采取日常监管、调阅资料、现场核查方式,****处理厂制度建设、运行质量、生产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管理及其它共计6项内容开展综合考评。
四、考核结果
我市现有28****处理厂,整体运行情况基本稳定,企业各项制度健全,生产运行管理规范,安全主体责任管理落实到位;化验室管理规范,台账记录齐全,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严格;防汛应急及冬季安全物资储备充足;各项数据报表上报及时,档案资料保管完好,能够积极履行环保公益宣传义务。
市本级9****处理厂运营评估结果优秀;区县所属19****处理厂运营评估结果优秀17座、良好1座,合格1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