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2026年度小型公益性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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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6年度小型公益性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26年度小型公益性项目已由****服务局以怀数政投资审字[2026]42号批复批准建设,****行政审批局以怀行审招核(2026)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常态化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县2026年度小型公益性项目2.1.2建设规模及内容:**井房3个,安装闸门5个,**灌溉管道14550m,饮水管道5590m,污水管道2620m,**变压器2台,配套水泵2套,整修道路22170㎡;挡土墙300.66m3,防护坝3078m,渠道7504m,改建公厕2座,路灯684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2.1.3建设地点:**市**县柴沟堡镇刘家窑村、关帝庙村、园子沟村、崛仑屯村、马家辛窑、八街村;左卫镇叶家辛窑村、下果园村;渡口堡乡菜碱滩村、马市口村;**庄乡牛家窑村、南九场村、井儿湾村、流水沟村、南夏家屯村;西湾堡乡张家场村、罗家窑村、**村、安家沟村;西沙城乡范庆庄村;王虎屯乡王虎屯村、李信屯村、南李家庄村、油坊滩村;第三堡乡小庄子村、俞家屯村,共计8个乡镇26个村。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前完工。2.1.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6 标段划分:3个标段。一标段:柴沟堡镇标段;二标段:左卫镇、**庄乡、王虎屯乡和第三堡乡标段;三标段:渡口堡乡、西湾堡乡和西沙城乡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28 09:00至2026-08-02 17:3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8-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标书代写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魏晨,联系电话:0313-****561,电子邮箱:****@163.com;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张川生,联系电话:0313-****045,电子邮箱:****@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农业监督科 电话:0313-****120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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