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能源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发〔2026〕2号)、《****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6〕367号)、《****能源局关于将**察****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纳入自治区电网规划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6〕408号)、《****能源局关于**察****开发区增量配电网配电区域划分的公示》等文件要求及有关工作安排,****组****园区电力基础设施项目牵头企业竞争性优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一)优选方:****
(二)优选内容:优选一家企****园区电力基础设施项目牵头企业。申报企业入选后,负责牵****园区电力基础****公司(****公司),****公司****园区电力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主体和资产持有方,负责园区内增量配电网、新能源、储能的投资建设,****园区售电主体。
(三)项目建设内容1.增量配电网建设内容****开发区增量配电网供电区域划分为三大片区:益武堂北区、益武堂南区和巴音片区。益武堂北区区域范围在满达东街、110国道以南,藏红南路、**南路以东,育才北街、育才街、工业南街以北,供电面积约3.01平方千米。益武堂南区区域范围在**大道、平赛街以南,迎宾大道、藏红南路、**南路以东,经一路以西,纬四路以北,供电面积约2.88平方千米。巴音片区区域范围在民建大街以南,号圣路以东,规划道路以西,巴音纬八路、110国道以北,供电面积约18.37平方千米。****园区增量配电网供电面积总计约24.26平方千米。
增量配电网建设分近期、中期和远期实施。
近期,配电区域内**220****电站3座,**站1**1台240兆伏安主变,**站2**2台240兆伏安主变,**站3**1台240兆伏安主变,新增变电容量960兆伏安;**220千伏线路长度约245千米,**110千伏线路长度约184千米,**10千伏线路长度约47千米,综合管廊23千米。
中期,配电区域内**220****电站1座,**站4**1台240兆伏安主变,**站2扩建第3台240兆伏安主变,**站3扩建第2台和第3台240兆伏安主变,新增变电容量960兆伏安;**220千伏线路长度约49千米,**110千伏线路长度约8千米,**10千伏线路长度约24千米。
远期,**站1扩建第2台240兆伏安主变,**站3扩建第4台240兆伏安主变,**站4扩建第2台、第3台和第4台240兆伏安主变,新增变电容量1200兆伏安;**220千伏线路长度约36千米,**10千伏线路长度约24千米。
2. 电源建设内容统****园区近、中、远期负荷增长趋势,科学布局新能源项目与储能设施,****中心高比例绿电需求。****园区负荷按近期127万千瓦、中期242万千瓦、远期347万千瓦考虑。
3. 建设时序要求2026年12月底前,****公司组建、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等全部前期工作,新能源、电网工程和配套储能设施开工建设;2027年底前,****公司分批次组织风电、光伏及配套新型储能等项目施工建设,有序完成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及并网验收等工作,并****电站及配套输电线路建设,完成供电线路切改,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二、申报要求(一)申报企业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含发电、输电、供(配)电等类型业务中任意一项。
****公司内仅允许一家企业参与优选,****公司****公司。****公司子公司的,****公司同意或授权参与本次优选的支持性文件。
(三)申报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申报企业应具****基地的能力,鼓励资本实力雄厚、新能源装机规模领先的企业申报,鼓励具备市场化并网新能源、算电协同、增量配电网等项目开发经验或**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绿电交易业绩的企业申报。
(五)申报企业应按照优选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技术文件和支撑材料。
(六)新能源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主动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敏感区域。新能源场址应选取优选文件中推荐场址,推荐场址仅用于本次优选,最终用地以有关部门批复文件为准。申报企业可按照场址推荐新能源开发规模开展方案设计,也可结合推荐场址条件及新能源**水平,合理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及建设规模。
(七)申报企业应明确增量配电网各电压等级配电价格,鼓励申报企业合理降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
(八)本项目所有新增储能设施均需采用构网型技术。
(九)本次优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项目优选流程(一)优选文件获取。申领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申报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于2026年7月31日17:00前前往指定地点现场领取优选文件,并配合完成相应的领取手续。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二)申报材料提交。申报企业应按照要求编制申报材料,材料封面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后进行组卷密封,密封处粘贴封条加盖企业公章。现场提交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在2026年8月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纸质版9套、1正8副)。同时,申报企业应提交可编辑电子版的申报材料(U盘)1份,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正本和副本、电子版内容应保持一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申报材料需按时送达,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视为放弃申报。
(三)优选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优选评估工作。第三方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客观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报送****。
(四)优选结果公示。****将拟入选企业通过公开渠道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公示结束后,通知拟入选企业开展下一步工作。
四、优选方式第三方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开展本次优选评估工作,按照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形成评估报告,优选方结合评估报告确定拟入选企业。
五、其他事项(一)申报企业应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若企业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该企业参与优选资格。
(二)本次优选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调研。
(三)申报企业入选后,应牵头电网企业、园****公司、用电企业、存量电力资产产权持有方等主体,****公司,****公司中绝对控股,股权占比不能达到或超过2/3。最终持股比例由申报企业入选后**相关方协商后确定。
(四)申报企业入选后,要按照时序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严禁以拆分项目、出卖股权等方式倒卖项目**。
(五)申报企业对结果存在质疑的,可以在优选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前提出书面质疑,优选方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晓良
联系方式:159****8221
优选文件申领及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市**区腾飞大厦A座18层,曹工、齐工(188****5510、186****8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