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 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 **网服许〔2026〕第5号
嵊****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7月27日提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行政许可,本机关已于2026年7月27日受理(受理号:330********7820081304)。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你(单位)设立行政许可。 望严格遵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文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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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