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名称:激光频率稳定模块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4技术评审标准表中第七条“激光频率稳定模块关键/重要技术指标”的第1条“超稳腔激光线宽:≥200Hz@852nm 509nm”,现更正为“超稳腔激光线宽:≤200Hz@852nm 509nm”;
2.《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4技术评审标准表中第七条“激光频率稳定模块关键/重要技术指标”的第3条“频率稳定度:≥1E-13@(1~20s)”,现更正为“频率稳定度:≤1E-13@(1~20s)”;
3.《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4技术评审标准表中第七条“激光频率稳定模块关键/重要技术指标”的第4条“温控系统:控温精度≥10mK@3h”,现更正为“温控系统:控温精度≤10mK@3h”;
4.《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第二部分具体技术指标要求中第1条“超稳腔激光线宽:≥200Hz@852nm 509nm”,现更正为“超稳腔激光线宽:≤200Hz@852nm 509nm”;
5.《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第二部分具体技术指标要求中第3条“频率稳定度:≥1E-13@(1~20s)”,现更正为“频率稳定度:≤1E-13@(1~20s)”;
6.《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第二部分具体技术指标要求中第4条“温控系统:控温精度≥10mK@3h”,现更正为“温控系统:控温精度≤10mK@3h”;
7.《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二)售后服务“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7 24小时响应”,现更正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7×24小时响应”。
8.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原有投标开始时间:2026年7月29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9时30分、开标时间:2026年7月29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现更正为投标开始时间:2026年8月31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9时30分、开标时间:2026年8月31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原有《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9时30分,现同步变更为2026年8月31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四、采购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186****7980
五、监督人联系方式:
监督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027-****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