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处置行政处罚案件危废罚没物品的询价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为安全规范环保处置行政处罚案件没收物品,我局拟委托专业机构处置市本级行政处罚案件没收的含汞玻璃体温计、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等危废没收物品,现向社会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对3901支、重量约34公斤的含汞玻璃体温计,35组、重量约402.5公斤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实行安全规范无害化销毁处理,即含汞玻璃体温计需采取先回收汞、后破碎玻璃体的方式处置,电动自行车锂电池需采取先放电、后燃烧的方式处置。
(二)服务要求
1.处置企业需提供运输车辆进行拟处置罚没物品的装运(罚没物品仓储地为**市**区和济街69号)。
2.要求对上述没收物品处置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处置重点环节进行拍照留存,并将以上录音录像、处置照片提供于我局。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三、报价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需提供与处置危废物品相对应的经营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
四、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预算不超过72000元(含车辆运输费),超出预算报价无效。
2.有意愿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单位,请按要求在2026年8月5日17:00时前将询价资料密封送达或邮寄至****1604办公室。
我局将在报价基础上,组织采购组进行评议,确定**意向单位,进行磋商并签订合同。
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574-****5722,138****5848。
联系地址:**市**区和济街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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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