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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建单位:
根据《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1〕627号)及《****政府关于委托****负责组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批复》(平政办函〔2015〕13号)精神,为确保****县榕津河治理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
****工程管理站为****县榕津河治理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法人代表****管理站站长王凯磊同志。项目主要负责人:潘棚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股副股长,主持工作);项目技术负责人:莫书强(水利股副股长)。同时成立项目建设管理内设机构:工程技术组、质量安全监督组、财务组、综合组。
工程技术组:莫书强(组长)、黄继全、杨**、陶理戎、黄德生负责项目施工技术指导和施工管理。
质量安全监督组:唐海斌(组长)、管继祖、林英负责项目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工作监督。
财务组:黄穗(组长)、肖燕云、黄慧颖负责项目建设资金审计、拨付、竣工决算报告编制。
综合组:黄云(组长)、植秋玲、莫晓彤、莫秀园、陈汝友、李佳莹负责工程后勤管理服务、群众关系协调、工程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办公室设****管理站,****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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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