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输水管线广福东分干线及永福隧洞进口进场道路临时用地征用预公告

审批
广西-桂林-永福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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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水库工程输水管线广福东分干线及**隧洞进口进场道路临时用地征用预公告
2026-07-08 09:25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征用******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拟征用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用项目名称和用途

****水库工程输水管线广福东分干线及**隧洞进口进场道路,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用临时用地期限和范围

拟征用临时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2年,涉及**县****岭村;广福乡广福村、马陂村、矮岭村,土地面积合计7566.83平方米(折合11.351亩)。用地面积及四至界址详****水库工程输水管线广福东分干线及**隧洞进口进场道路临时用地征用红线图(一)(二)(三)(四)(五)(详见附件),具体以实际勘测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已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所属的征地机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青苗和地上(下)附着物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征地机构拟于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21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四、临时用地征用补偿、青苗及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县调整征地青苗及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方案的通知》(永政规〔2022〕2号)、《****关于印发**县重大项目建设临时占用土地补偿办法的通知》(永政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补偿标准如下:

地 类

临时用地征用补偿标准(元/亩)

青苗及地上(下)附着物补偿

地力培肥费

农用地

**镇:2949元/亩/年;

广福乡:2836元/亩/年;

按永政规〔2022〕2号文件执行

2000元/亩

建设用地

**镇:2949元/亩/年;

广福乡:2836元/亩/年;

未利用地

**镇:1180元/亩/年;

广福乡:1134元/亩/年;

五、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不得在拟征用土地范围内抢栽、

抢种青苗,不得实施**、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水库工程输水管线广福东分干线及**隧洞进口进场道路临时用地征用红线图(一)(二)(三)(四)(五)

****

2026年7月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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