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2026年市派驻点村项目引导资金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对于计划安排项目,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核实核准建设内容及规模,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附件:**县2026年市派驻点村项目引导资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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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
附件
**县2026年市派驻点村项目引导资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等政策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长效机制,规范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和绩效监管,精准发挥资金防返贫、促增收、补短板、固成果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及年度项目库储备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以动态监测、精准帮扶、产业造血、就业稳收、短板补齐、长效治理为核心,严格执行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聚焦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精准配置资金、规范项目实施、强化全程监管,持续增强帮扶对象内生发展动力,稳步提升群众收入水**乡村发展基础,推动巩固脱贫成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二、目标任务
通过市派驻点村项目引导资金使用,继续加大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持续推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实现乡村全面**。
三、资金规模及投向
2026年市派驻点村项目引导资金共安排项目13个165万元,其中:生产发展项目6个7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90万元。
四、总体要求
(一)健全机制,保障有力。一是落实绩效评价机制。项目管理必须坚持绩效管理,制定合理的项目补助标准、绩效目标,提高项目效益,立项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管理必须贯穿项目全过程;二是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行业部门、乡镇、村均需对项目计划安排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受益对象和带动机制等;三是落实组织保障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抓好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实施台账,推进项目实施进度,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形成全****工作局面。
(二)明确主体,压实责任。市派驻点村项目引导资金实施主体是项目主管部门,监管主体是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拨付、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政策的把关、指导、落实;****社区)、****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县审计部门负责对市派驻点村项目引导资金的审计监督。
(三)严守程序,有序推进。市派驻点村项目引导资金项目的实施,必须按规定程序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投资评审、项目提级综合论证等相关政策;****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报送的主体均为项目实施单位,不得转移责任至行政村、乡镇、项目施工方;项目实施规模必须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缩小或增大项目规模;对擅自调整和实施项目不能按方案期限完成的部门,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情节严重实行追责,对于其中的违法违纪问题提请县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
(四)密切配合,合力攻坚。本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量大、项目数量多、时间紧、任务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乡镇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倒排时间节点,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强大合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全年项目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