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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大气污染源排查与非道路移动源建档项目采购计划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区大气污染源排查与非道路移动源建档项目
购买主体:****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A0613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
资金预算:人民币2.5万元,2026年**市**区区级财政预算“环境保护监察监测经费”中列支。
二、购买内容
为持续筑牢辖区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防线,扎实推进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从严抓实重点区域涉气企业日常监管、施工扬尘全域管控、非道路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强化VOCs与氮氧化物协同减排,补齐大气环境监管弱项,稳步提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目标考核任务。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团队开展两项专项工作:一是开展3次**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无人机巡航监测,对重点区域内扬尘及气态污染物突出点位开展污染溯源,重点监测挥发性有机物(VOCs)、PM2.5、PM10、O3、NO2等关键大气污染物指标,梳理重点区域污染源点位及大气污染问题,为辖区大气污染源排查及管控工作提供支撑;二是开展辖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分布情况摸排,完成50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信息采集工作并建立登记台账,完善非道路移动源污染管控基础数据库,为移动源常态化监管工作提供支撑,切实提升辖区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水平。
三、购买项目的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接主体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成立的,熟悉相关工作流程、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服务机构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本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凡涉及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均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为准,不得擅自增减或修改。标书代写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四、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按照《****政府****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目标要求
1.完成3次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无人机巡航监测,并出具完整的监测巡航分析报告;
2.按合同规定完成**区大气污染源排查与非道路移动源建档项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晴兰,联系电话:****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