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竹排江下游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南排司〔2026〕49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竹排江下游流域的污染源收集系统性缺陷、水生态系统功能持续退化等问题,完善区域水生态系统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提级论证审核,原则同意竹排江下游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立项。
二、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竹排江流域。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
1.局部修复沿岸d1000截污管38处,整体修复3138米。
2.对排污口上游混错接点进行改造,共81处(涉及竹排江101#等11个入河排污口),**d300-d1000排水管网4113米(其中d300排水管1485米、d400排水管1140米、d600排水管1008米、d1000排水管480米),检查井169个,截流井156个。
3.对埌东水质净化厂(二期)过江关键排污通道进行改造,**d1000过江污水管道约135米,配套建设检查井2座。
(二)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
1.河湖水域水生植被修复23000平方米,河道基底修复4948立方米。
2.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驳岸修复改造4903米,河湖生态缓冲水域植被修复35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估算 8915.18万元,工程费用估算7277.9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976.86万元,基本预备660.38万元。
六、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中央资金以及市本级财政共同解决。
七、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办理土地、规划、环保、水利、节能等相关前期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2026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纪委监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局、
审计局、统计局,****改革局。
**** 2026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