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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48456U | 建设单位法人:耿宝童 |
| 张云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共青团路9号 |
| 水基岩屑、水基泥浆及海上 污水处理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共青团路9号 |
| 经度:119.012467 纬度: 37.884139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5-09 |
| 垦审批环字〔2020〕0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88 |
| 28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48456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348456U | 验收监测单位:中博华创(东****公司 |
| MA945NPD-2 | 竣工时间:2026-04-30 |
| 2026-05-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7-29 |
| 2026-06-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d.jsp?id=6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80000 吨/年水基岩屑、60000 吨/年水基泥浆和 100000 立方米/年海上污水 | 实际建设情况:40000 吨/年水基岩屑、30000 吨/年水基泥浆和 50000 立方米/年海上污水 |
| 项目不再建设剩余50000吨/年的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将水基岩屑处理生产线处理能力调整为40000吨/年,水基泥浆处理生产线处理能力调整为30000吨/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原材料为水基岩屑、水基泥浆和海上污水,本项目处理工艺1、水基岩屑处理工艺为均质隔油、快速清洗、筛分与固液分离;2、水基泥浆处理工艺为筛分、破胶、固液分离;3、海上污水处理工艺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气浮除油+催化氧化+絮凝+沉淀+浓缩+生化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原材料为水基岩屑、水基泥浆和海上污水,本项目处理工艺(1)水基岩屑处理工艺为快速清洗、筛分与固液分离;(2)水基泥浆处理工艺为筛分、破胶、固液分离;(3)高盐污水处理工艺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气浮除油+催化氧化+絮凝+沉淀+浓缩)+MVR蒸盐,低盐污水处理工艺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气浮除油+催化氧化+絮凝+沉淀+浓缩)+生化处理。 |
| 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水基岩屑不含油,不再进行均质隔油处理,污染物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实际建设过程中高盐污水处理工艺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气浮除油+催化氧化+絮凝+沉淀+浓缩)+除硬+调酸+MVR蒸盐;低盐污水处理工艺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气浮除油+催化氧化+絮凝+沉淀+****处理站(生化调节+间歇厌氧+厌氧处理+好氧处理+沉淀+过滤)处理。项目实际建设污水处理工艺与环评及环评批复相比,高盐污水处理工艺增加调酸,污水治理工艺加强,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基岩屑筛分及压滤、水基泥浆筛分及压滤、污水处理曝气、催化氧化池产生的恶臭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P1)排放。 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集气罩未收集的有机废气与恶臭气体,治理措施为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 废水:高盐污水处理生产线处理的废水主要包括水基泥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压滤废水、海上污水与职工生活污水;低盐污水处理生产线处理的废水为海上污水。 环评及环评批复废水治理设施为:海上污水(高盐污水)处理措施为气浮除渣+催化氧化+絮凝+沉淀+气浮+过滤+除硬+MVR和海上污水(低盐污水)处理措施为气浮除渣+催化氧化+絮凝+沉淀+气浮+过滤+生化调节+间歇厌氧+厌氧处理+好氧处理+沉淀+过滤,两股废水处理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O/SY1303-2010)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水基岩屑、水基泥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筛分物与滤饼,MVR系统结晶盐,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浮渣、污泥,MVR系统废母液,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及职工生活垃圾。 水基岩屑、水基泥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筛分物与滤饼作为建材原料外售,综合利用;MVR系统产生的结晶盐,进行危废鉴别,根据鉴别结论依法合规处置;危险废物为污水处理产生的浮渣、污泥、MVR系统废母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水基岩屑、泥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收集废气,污水处理曝气、催化氧化等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生物滴滤备用)”处理后,通过直径1m、高25m的5#挥发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 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集气罩未收集的有机废气与恶臭气体,治理措施为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高盐废水(水基泥浆处理过程产生的压滤废水、高盐海上污水)和低盐废水(低盐海上污水、陆上油田污水、生活污水)。 油泥砂类处理废水、低盐含油岩屑处理。 企业实际运行中,高盐废水处理措施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气浮除油+催化氧化+絮凝+沉淀+浓缩)+除硬+调酸+MVR;低盐废水处理措施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气浮除油+催化氧化+絮凝+沉淀+浓缩)+生化调节+间歇厌氧+厌氧+好氧+沉淀+过滤工艺处理,两股废水处理后,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 噪声:已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O/SY1303-2010)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水基岩屑、水基泥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筛分物与滤饼,MVR系统结晶盐,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浮渣、污泥,MVR系统废母液,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及职工生活垃圾。 水基岩屑、水基泥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筛分物与滤饼作为建材原料外售,综合利用;MVR系统产生的结晶盐,进行危废鉴别,根据鉴别结论依法合规处置;危险废物为污水处理产生的浮渣、污泥、MVR系统废母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废气治理措施由“活性炭吸附”改为“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生物滴滤备用)”,治理效率增强,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实际建设废水治理设施与环评及环评批复相比工艺发生变动,主要变动如下:高盐废水处理环节增加调酸,废水治理工艺加强,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7311.38 | 74298 | 0 | 0 | 0 | 101609.38 | 74298 | |
| 3.799 | 2.898 | 35.272 | 0 | 0 | 6.697 | 2.898 | |
| 0.058 | 0.166 | 4.535 | 0 | 0 | 0.224 | 0.16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4.85 | 0 | 0 | 0 | 0 | 4.85 | 0 | / |
| 1.018 | 0 | 0 | 0 | 0 | 1.018 | 0 | / |
| 9.713 | 0 | 0 | 0 | 0 | 9.713 | 0 | / |
| 15.885 | 1.4624 | 0 | 0 | 0 | 17.347 | 1.462 | / |
| 1 | 一体化处理设备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一体化处理设备 | 检测结果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
| 2 | 低盐段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低盐段废水处理设施 | 检测结果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
| 3 | 高盐段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高盐段废水处理设施 | 检测结果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 1 | 活性炭吸附处理,经过25m排气筒(P1排气筒)排放。 |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 5#挥发废气治理设施: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生物滴滤备用) |
| 1 | 隔声厂房内,设隔音罩、消音器、操作岗位设隔音室等措施,相关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选用隔声吸音材料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隔声厂房内,设隔音罩、消音器、操作岗位设隔音室等措施,相关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选用隔声吸音材料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本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岩屑筛分物、泥浆筛分物与压滤泥饼作为建材原料外售;结****集团,用于配制完井液;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依托**市****公司暂存间,位于厂区西侧中部,占地面积为576m2。污水处理产生的浮渣、污泥、废母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和贮存,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转移时执行联单制度,及时续签合同。 | 本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依托****公司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侧中部,占地面积为576m2。水基岩屑、水基泥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筛分物与滤饼作为建材原料外 售,综合利用;MVR 系统产生的结晶盐进行危废鉴别,根据鉴别结论依法合规处置;危险废 物为污水处理产生的浮渣、污泥、MVR 系统废母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与 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 |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报**市生态环 ****分局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 本项目已修订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370505-2024-081-2。本项目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系统,制定周密的救援计划,而在灾害发生的时候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以及系统恢复和善后处理,可以拯救生命、保护财产、保护环境。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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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