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8 10:02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氨水生产线扩建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广****县政府八楼 邮编:526600 联系电话:0758-****958 传 真:0758-****95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