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开展年产7500吨高纯电子化学品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年产7500吨高纯电子化学品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投资:10939万元
建设地址:**市宁****工园区(**片区),锦洋公司内
工程内容:利用公司现有4520平方米厂房建设若干条高纯生产线,购置设备主要有计量槽、中和反应槽(釜)、过滤纯化槽、离心机、熔化炉、升降炉、球磨机、分筛机、对辊机、颚破机、烘箱和干燥系统等,形成年产7500吨高纯电子化学品(其中含6550t/a氟化物及稀土氟化物、700t/a磷酸盐和250t/a硫化物)生产能力。公用工程利旧锦洋新材现有设施。新增甲类仓库一座,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新增销售收入30760万元/年,利税合计达到5400万元/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曹总
联系方式:0563-****886
地址:**省**市**镇****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570
通讯地址:******开发区**路168****中心3幢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您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回复您的意见和建议,您的个人信息未经您的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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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