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县县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承储企业,因与原富川县本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成品大米)代储企业签订的保管轮换合同临近到期,为确保我县县级应急储备成品粮储备安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代储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级应急储备成品粮代储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
1.代储数量:100吨县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成品大米);
2.代储品种及代储期限:品种为普通籼米;代储期限为3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起止日期暂不确定,待确定后再填上);
3.代储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富川瑶族****经营部;
4.储备形式:县级应急储备成品粮采取代储的形式,委托符合条件的企业代储,代储企业负责日常保管和轮换,先进后出,确保县级应急储备成品粮常储常新。
5.轮换方式:动态轮换;
6.代储保管及轮换要求:代储企业需严格按照相关保管、轮换要求做好富川县本级应急成品粮的日常保管和轮换工作,并对所保管的应急成品粮数量、质量和安全等负全部责任。轮换入库的应急成品粮品种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国家标准三级及以上的大米标准。原则上每年轮换至少6次,以确保常储常新,多轮不限,多轮费用不补,但企业在任何时点均需确保实际库存成品大米数量保持在总量的90%以上(即任何时点实际库存数量不得低于90吨)。代储企业在保管期间发生的自然损耗、水杂减量以及因企业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粮食损失,由代储企业自行负责。
7.保管及轮换费用标准:保管费按100吨成品大米折成原粮的数量计算(100吨成品大米=142.86吨原粮),88元/吨/年,即88*142.86=12571.68元;轮换费按成品大米100吨计算,120元/吨/年,即120*100=12000元;两项合计保管费及轮换费24571.68元/年。
二、申报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粮油加工或粮油贸易的企业。守法经营,资信良好,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主体名单;
2.能够按要求登记账、卡、簿,依法依规如实向企****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能够自觉接受我司、****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
3.粮食加工、经营台账完整齐全,纳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的入统企业;具备一定规模的粮食生产加工能力及一定数量的销售额或贸易额。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意向企业应在公告时限内向我司申请并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富川县本级应急成品粮代储企业遴选申报表(附件1);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征信信用报告复印件;
5.企业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名单,无任何储粮安全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承诺书(附件2);
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23年至2025年完税情况及纳税人等级)。
7.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结算业务无不良记录,人行资信证明材料,并附开户许可证)。
8.2023年度及2026年上半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统计报表等。
9.2024年至2026年上半年成品大米月销售流水;
10.其他佐证材料;
11.上述提供的材料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3日。
2.申报方式:寄件申报。报送材料收件地址:****市**县**镇**路1号****办公室,邮编:542799。联系人:邓荣凤,联系电话:0774-****369。
五、资质审定时间
待报名时间结束后,我公司将于10天内对申报代储企业进行资质审定。
五、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8日前公示符合代储资格企业名单。
六、其他事宜
1.县级应急储备成品粮代储意向企业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全责。
2.待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我公司将按程序及时与遴选中标代储企业签订县应急储备成品粮保管轮换合同。
附件:1.富川县本级应急储备成品粮代储企业遴选申报表
2.申报企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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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