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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委托****编制完成《香园路(黄江大道-杜荣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要求,现将《香园路(黄江大道-杜荣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香园路(黄江大道-杜荣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公司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于照玉
联系电话:177****5508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