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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市城市道路与临街空间一体化设计导则):
| **** | **市**区劳动南路178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728,500.00元 | 97.20 |
合同包1(**市城市道路与临街空间一体化设计导则):
服务类(****)
| 1-1 | 行业规划服务 | **市城市道路与临街空间一体化设计导则 | 城市道路与临街空间一体化设计导则研究范围为**市域,****中心**。 | 3.2.2 一、服务内容 (一)项目范围 城市道路与临街空间一体化设计导则研究范围为**市域,****中心**。 (二)工作内容 项目成果主要明确城市街道一体化设计的总体要求和技术要求,供城市街道建设、设计单位使用,同时为住建部门和资规部门审批项目提供依据,为城管部门维护、管理提供参考。 二、技术要求 (一)成果质量要求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18、《 建筑市政与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等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 (二)成果交付要求 本项目交付成果为文档类成果,按相关规范编制和生产,即《**市城市道路与临街空间一体化设计导则》, Word 和 PDF 格式文件和相关图纸文件。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商须精心组建项目团队,确定项目负责人,并对项目团队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二)项目组成员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项目成果审查工作。挂名或不担负成果审查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项目团队成员应当熟悉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综合交通调查、交通数据等相关规范标准,项目实施应紧贴上位政策要求。 (五)项目团队成员及其主要成员履约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确需调整时,须书面提请采购人同意。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15日,若因政府工作调整,项目服务期限相应调整,直至整个项目完成。 (二)款项结算 1.****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 2.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和税率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3.合同签订后,项目计划按照3个阶段完成项目实施和款项支付。其中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第二阶段完成初步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第三阶段完成整个项目并提交成果和通过验收,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项目尾款。 4.****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5.****银行转账形式。 6.实际支付进度以财政资金拨付进度为准。 五、其他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 (二)技术服务单位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根据《****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和《******厅关于加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质量管控的通知》(陕自然资规发〔2020〕16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期间涉及资质到期未换证的服务商,可以参与并认定资质有效)。 (三)技术服务单位需配合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进度要求 1.合同签订30个工作日内形成项目工作计划。 2.2027年5月1日前完成初步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落实修改意见后,形成阶段性成果,并征询落实各相关部门意见。 3.2027年12月15日前组织专家验收会议并提交成果。 4.技术服务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按照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工作进度。 5.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进展情况不定期听取汇报。 6.受不可抗力(项目完成时间延后、提前;上位要求变化等)因素影响,采购人可适当调整进度要求。 备注:项目进度可根据甲方要求,与乙方协调后调整。 (五)质量验收标准或规范 项目按照合同要求,编制完成《**市城市道路与临街空间一体化设计导则》,成果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自然**部、****政府、******厅、****政府、****的相关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验收会。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满足项目所需人员要求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满足项目所需要求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详见磋商内容及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15日,若因政府工作调整,项目服务期限相应调整,直至整个项目完成。 | 项目按照合同要求,编制完成《**市城市道路与临街空间一体化设计导则》,成果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自然**部、****政府、******厅、****政府、****的相关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验收会。 | 728,500.00 |
陈恒大(采购人代表)、戴晓瑛、孟海民
| 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户名:**** 开户行:****公司**西影路东段支行 账 号:103****68638 联系电话:029-****8339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市城市道路与临街空间一体化设计导则 | 1.092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本级)
地址:**市**区**九路139****机关**九路办公区
联系方式:029-****9230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C座5幢1单元3-315室
联系方式:029-****8339
项目联系人:郝晋
电话:029-****8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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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