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07月28日11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8月03日11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2026年新能源充电桩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2026年新能源充电桩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2026年新能源充电桩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1 | **** | 13.780395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调试。 |
| 2 | **长源盈****公司 | 13.56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调试。 |
| 3 | 奥王时代****公司 | 13.941594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调试。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1 | **** | 无 | 无 |
| 2 | **长源盈****公司 | 无 | 无 |
| 3 | 奥王时代****公司 | 无 | 无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完全响应 |
| 2 | **长源盈****公司 | 完全响应 |
| 3 | 奥王时代****公司 | 完全响应 |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 1、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办公室。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皖西大道和迎宾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吴克
电话:188****63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广场21楼2110室
联系人:柏晋辉
电话:198****7968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