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检查站网络线路租赁集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609号
中标(成交)金额:1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检查站网络线路租赁集成项目 | 各类专线线路、客房配套服务、设备及维保服务。 | 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 |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 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邹国擎、孙**、王旭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长****馨园小区25-2号楼403室,联系电话:188****146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清溪大道669号
联系方式:青助理0566-****000-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长****馨园小区25-2号楼403室
联系方式:纪良贵188****1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良贵
电 话: 188****1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