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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28 09:5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年生产22吨槐角提取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10日(10个工作日)。
| 项 目 名 称 | ****年生产22吨槐角提取物项目 |
| 建 设 单 位 | **** |
| 建 设 地 点 | **市****开发区(**市)片区二 |
| 环 评 机 构 | **绿鸿****公司 |
| 受 理 日 期 | 2026年7月28日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市鹤**府前路2****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电话(传真):0745--****310 /span>邮编:418000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