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2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结构调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文件征求意见稿已基本形成。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如下,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2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结构调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地址:**市**区4号**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环境影响后评价
项目概况:项目为技改项目,主要建设LTAG联合装置(包括120万吨/年LTAG单元、65万吨/年催柴加氢改质单元、烟气脱硫单元、产品精制单元),3万标立/时制氢装置,气体分馏装置改造,总图运输工程改造,油品储运工程改扩建,给排水系统改扩建,供电系统改扩建,中心控制室和现场机柜间改扩建,酸性水汽提装置扩能改造。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区4号**
联系人:劳工
邮箱:****@s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司
地址:****市**区东葛路118****广场甲1栋4102号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经
征求意见稿查阅地址:详见附件或联系建设单位查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1)对企业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企业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详见附件或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方式,将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意见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可能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附件1 **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2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结构调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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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