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胃镜维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胃肠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4.资金来源:医院自有资金
5.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0元/年(含税全包总价),
6.服务期限:一年
7.服务地点:********中心
8.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型号胃镜结构精密且具有独特技术标准,****具备专业维修资质和丰富经验,拥有针对该型号胃镜维修的专业设备、工具及原厂配件供应渠道,能够确保维修质量和设备性能恢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采购服务范围
1、本次维保为奥林巴斯电子胃镜、肠镜维保。维保设备清单: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 1 |
290肠镜 |
CF-H290I****165 |
1 |
| 2 |
260胃镜 |
GIF-Q260J****132 |
1 |
| 3 |
260胃镜 |
GIF-Q260J****236 |
1 |
| 4 |
260胃镜 |
GIF-Q260Z****666 |
1 |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丰茂路1号第7层02号
四、公示期限
自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5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政府****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及理由,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供奥林巴斯厂家授权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并承诺具备参加磋商的条件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书代写
3.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8月6日于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地址:****仪修组
联系电话:0713—****925
****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