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埋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竣工、调试日期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要求,对我****填埋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填埋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易****园区大椿树片区韩所区块,用地中心坐标为E102°13′8.83″、N24°41′50.96″。
建设规模:****填埋场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填埋场进行建设,采用地上式刚性结构。填埋场规划有效库容13.2万m3(硫化砷渣容重1.5t/m3,共可填入硫化砷渣19.8万t),填埋场分7期建设,各期容积分别为:第1期2.0×104m3,第2期为2×104m3,第3期为2×104m3,第4期为1.6×104m3,第5期为2×104m3,第6期为2×104m3,第7期为1.6×104m3,设计服务年限11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填埋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二期工程库容为库容为2.0×104m3,设置5个标准组合体(80个填埋单元格);其余公辅设施均与一期工程共用已建成的截排洪设施、雨污分流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及废水处理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期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暂存库废气主要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因无需于暂存库暂存危险废物,目前已停用;本项目填埋区废气末端处理设施为一套处理能力为5000m3/h的2#废气处理设施,采用“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由1#排气筒排放。
项目自一期工程运行至今暂无渗滤液等生产废水产生。若后期产生渗滤液等生产废水,则渗滤液等生产废水经“纳米铁药剂除重金属”工艺处理后达到《危险废物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8-2019)表2“间接排放限值”后再通过罐车运输至****污水处理站。废水经****污水处理站两级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铜冶炼工艺,不外排。
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罐车送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
项目填埋区噪声主要产生自废气处理设备风机、专用废物提升设备、水泵等。噪声值在65~80dB(A)之间,通过对主要噪声源采用吸声、减振、室内安装,并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后噪声级一般为65~72dB(A)。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填埋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二期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4月;
2、与一期工程共用的截排洪设施、雨污分流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及废水处理设施等公辅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11月;
3、调试起止时间:二期工程已于2026年4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对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调试,调试期间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易****园区大椿树片区
联系人:刘金明
联系方式:135****1793
作者(136****5320,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7-27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