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高新区企业供水供气接入工程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襄河镇南屏路676号馨苑小区综合楼310号商铺
成交费率:1.63%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高新区企业供水供气接入工程监理 服务范围:根据《**市全面提升“获得用水用气”服务水平,做好供水供气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细则》入驻企业用水用气接入及迁改等需求,拟采购一家监理单位为高新区企业供水供气接入及迁改等工程提供监理服务。 服务要求: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完成审计资料阶段监理。 服务时间: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总监理服务费达到项目预算金额止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秀山、吴同亮、李新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岩修****公司:最终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5%,属异常低价且在合理时间内未提供相关说明,该供应商明确表示放弃。
3.成交供应商业绩:(1)**县武岗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工程监理(2)**县乡村**PPP****花园村付刘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路41号省煤田二队,联系电话:186****8657。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三华山路1号2楼
联系方式:0553-****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41号
联系方式:0553-****113 、186****8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少雄
电话:0553-****113、186****8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