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繁育场棚户改造 (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 2026-035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7月27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7日 时效性:****关****繁育场棚户改造
(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 2026-035
****繁育场棚户改造(一期)项目位于**省**市那大镇,属《**市那大主**雅拉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2-01地块,控规具体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37%,建筑高度≤60米,绿地率≥30%。土地证载面积合计为39770.8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现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运营需求,对已批复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调整如下:
总平面图调整:
1.地块东北角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
2.地块东南侧增设小区值班室,新增值班室北侧取消2个停车位。
3.部分一期停车位调整至三期用地范围内。
4.1#地下室平面外轮廓线缩小,部分停车位调整至三期用地范围内。
5.地下车库入口南侧增设2个停车位。
4.总建筑面积由109969.89平方米变更为109935.07平方米,建筑面积减少34.82平方米;计容面积由97695.98平方米变更为97609.42平方米,计容面积减少86.5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10431.32平方米变更为10420.0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减少11.26平方米,建筑密度由26.22%变更为26.20%,建筑密度减少0.02%;绿地率由32.92%变更为32.81%,绿地率减少0.11%。其他指标不变。一期总建筑面积由14327.55平方米调整至14292.73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由13650.91平方米调整至13564.35平方米。
建筑图纸调整
1.地下室平面图对疏散通道、开间布局和各功能间关系进行优化布置,建筑面积由676.64平方米变更为613.02平方米,建筑面积减少63.62平方米。
2.1#楼首层平面图根据业主要求,将一套住宅功能调整为物业管理用房,本层建筑面积由373.29平方米变更为371.49平方米,建筑面积减少1.80平方米;计容面积由373.29平方米变更为371.49平方米,计容面积减少1.80平方米;占地面积由397.60平方米变更为385.65平方米,占地面积减少11.95平方米。
3.1#楼屋顶层平面图中屋顶楼梯间和电梯机房计容面积变更为不计容面积,计容面积减少28.84平方米。
4.2、3、4#楼首层平面图建筑面积合计由1083.42平方米变更为1078.02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减少5.40平方米;计容面积合计由1083.42平方米变更为1078.02平方米,计容面积合计减少5.40平方米;占地面积合计由1155.81平方米变更为1120.50平方米,占地面积减少35.31平方米。
5.2、3、4#楼屋顶层平面图中屋顶楼梯间和电梯机房计容面积变更为不计容面积,计容面积合计减少86.52平方米。
本次变更后的具体指标为:总用地面积3977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9935.07平方米,总计容面积97609.42平方米,容积率2.45,建筑密度26.20%,绿地率32.81%,建筑高度53.9米。一期总建筑面积14292.73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3564.35平方米。项目方案指标符合控规及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7月27日至2025年8月4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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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