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垂配产业园配套工程项目
2.标段名称:****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垂配产业园配套工程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3.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人须知1.4人资格要求1.4.3 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中第(13)款,删除“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3.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低价排序入围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新增:标书代写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对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s://jzsc.****.cn)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进行查询核对,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本项目对应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如下:标书代写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注:请各潜在人及时下载附件,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
地址:****经济开发区**街道****南4号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江工
电话:0553-****0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弋****开发区科技产业园5号楼
项目负责人(受理异议人):陈勇、沈杰、王艳
电话:131****3595、188****7632、158****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