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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水利厅关于印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有关规定,****于2026年7月3日主持召开了****高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率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依照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7月28日起,2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或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杜彬彬
联系电话:182****2563
水保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2****3136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