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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河区块综合改造C-7#地块安置房工程(以下简称“项目地块”)未来将规划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使用,****基地,农田,村办企业,变更为敏感用地,依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和《**省土壤与****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题座谈会纪要的函》的要求,受****(简称“业主单位”)委托,****(简称“万物生”)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本项目地块位于**省**市**市胜陆高架和前应路西北处,总占地面积为28113平方米,东侧为胜陆高架,南侧为前应路,西侧为彭民路,北侧为新横河。地块在2021年之前属于宏坚村村集体土地,2021****政府征收,现属于国有土地。
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区域控规资料,地块规划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使用,是《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0〕51 号)中所列居住用地(代码 07)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为敏感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故本次调查采用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