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畜禽粪污处理能力和**化利用率,农业循环绿色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盱农便〔2023〕76号)要求,现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
一、奖补对象
区域性畜****处理中心建设的企业
二、建设内容
畜禽粪污收运车辆、粪污处理贮存设施设备(固液分离棚、干粪堆积棚、粪污黑膜池、沼液发酵罐、无害化灭菌杀虫、臭气处理设备等)、粪肥还田(林)利用设施设备(装载车具、施肥车具、粪肥还田输送管网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具备足量的****基地(农田、林地等)。
2.项目需在2026年启动建设、年内完成主体建设。
3.申报主体和企业法人代表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且无未修复的严重失信行为。
四.资金和奖补办法
项目投资资金为财政奖补资金与自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补助,专款专用。项目建成后经专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
五、遴选程序
相关主体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立项评审、方案论证。评审结果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研究批复实施。
六、申报期限
项目申报期限截至2026年8月15日。
七、其他要求
1.申报主体应确保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2.项目建设内容必须确保正常使用、达到绩效,不发生环境影响问题,承诺必须落实到位,如违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项目申报材料以及佐证资料一式五份,统一A4纸装订,于2026年8月15日前报至县山水商务大厦1117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凡逾期申报或申报资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熊世春,联系电话:0517-****5891,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县畜禽粪污**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书.docx
2.**县畜禽粪污**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3.2023年度**县畜禽粪污**化利用整县推进二期项目(区域性畜****中心)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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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