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联****公司、******集团****公司一户债权,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单户或打包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止2026年6月3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地区 | 抵/质押人、抵/质押物、保证人 | 债权本金 |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 | 债权合计 |
| 1 | **联****公司、******集团****公司 | ****、**** | 1.**联****公司名下位于诸****商贸区城新村2号地块共计900套(合计61,283.01㎡)商业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2.福****公司、**祐****公司、蔡娇梅及其配偶李松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18,545.40 | 35,967.39 | 54,512.79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重组宽限补偿金、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一并处置;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重组宽限补偿金、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按合同的相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上述债权及其项下从权利一并转让。
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股东及实控人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八)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公司**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
买受人需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方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三、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的方式为单户处置或打包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债务重组、诉讼追偿、和解等方式进行处置。
四、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和异议。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871-****0963、135****980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欧阳先生,联系电话:0871-****0123;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0016
联系地址:**省**市**区金江路1号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特别说明: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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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