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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档案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192号
****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档案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建发〔2026〕5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档案室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有效完善**县城建档案保管条件,提升档案规范化、安全化管理水平,保障城建历史资料妥善留存,助力档案数字化建设,高效服务各项工作资料留存,对助推县域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民族大街与团结西路交叉口东北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党校档案室地面拆除并**重载地面600㎡,增设轨道式可移动档案柜1套;拆除更换东侧窗户6扇,拆除更换西侧、北侧大厅玻璃门及门框各1套;西侧大厅新增一间15㎡值班室,地砖地面拆除重做并敷设地暖260㎡,内墙饰面拆除重做踢脚300m,吊顶拆除更换800㎡;新增窗帘18套,增设180L(180kg)七氟丙烷柜式(无管网)预制气体灭火装置(单瓶组装置)7套,2X0.25㎡泄压窗2套,5Kg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16具;档案室设置事后通风系统兼做平时通风系统1套,安装2P柜式冷暖变频分体式空调1台,5P柜式冷暖变频分体式空调4台;****办公室部分设置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原有地沟基础上新做800*1200(H)地沟23.2m,更换一层地沟内所有供热管道;****档案室配电系统,设置总照明配电箱,一层照明配电箱,气体灭火配电箱各1面;档案室重新设置照明灯具以及配电插座,重新设置综合布线系统网络交换机及网络信息插座,购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高清网络摄像机以及高清拼接屏安防管理平台、硬盘录像机、监控存储硬盘等前端设备,购置安装应急照明及疏散标志指示灯,气体灭火系统的配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7月—2026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69.26万元,其中:工程费239.91万元,其他费21.51万元,预备费7.84万元。
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269.26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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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