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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县姚伏镇**子村2026年自治区和美村庄建设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194号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的请示》(姚政发〔2026〕4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姚伏镇**子村2026年自治区和美村庄建设试点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姚伏镇**子村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美丽村庄建设,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提高乡风文明程度,对促进姚伏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姚伏镇**子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步道砖铺装12088.65㎡,**沥青路面383.96㎡,混凝土道路7729.58㎡;沥青路面修复4036.94㎡,混凝土道路修缮3128.18㎡;**生产桥1座、取水井1座;安装道牙5868.21m,安装混凝土树框400套,行道树种植1171株;安装太阳能路灯139套,垃圾箱20个,垃圾桶80个等。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7月—2026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48.67万元,其中:工程费500.18万元,其他费32.51万元,预备费15.98万元。
资金来源:2026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二批)预算指标资金500万元,****委员会自筹资金48.67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
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审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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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