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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193号
****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建发〔2026〕6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消除基础设施老化造成的安全隐患,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对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城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县城部分道路、广场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1.**大街一侧(人民西路-**西街)。更换破损面包砖及树坑,面积共计1179.7㎡。
2.**西街两侧(萧公大街-**大街)。更换破损面包砖及树坑,面积共计6648㎡。
3.****政府楼前。更换路面花岗岩路面(含基层)1735.5㎡;拆除**树池2座,拆除**花池4座;坡道挡墙拆除**31.4m。
4.政府、人大广场。****广场护栏90㎡,更换景观照明灯共计54套,****广场景观灯18套,****广场地灯2套、景观灯14套,金色河边太阳能景观灯20套,敷设电缆VLV-0.6/1KV-4*50mm2(含套管)共计527.6m。
5.团结东**头处。沥青路面拆除恢复314.75㎡,面包砖拆除恢复13.77㎡。
6.**明珠A区南门。沥青路面拆除恢复301.40㎡。
7.唐徕水岸北门。沥青路面拆除恢复330㎡。
8.萧公大街-玉皇阁大道交叉口。沥青路面拆除恢复704㎡。
9.丽都家园南门。沥青路面拆除恢复496㎡。
10.****中心路口。沥青路面拆除恢复193.9㎡,面包砖拆除恢复95㎡。
11.皓瑞达口腔门口。面包砖拆除恢复(含基层)43.2㎡。
12.**北面(****包子馆前)。面包砖拆除恢复(含基层)580㎡。
13.**公园对面。面包砖拆除恢复153.28㎡。
14.世纪家园北侧。面包砖拆除恢复2100㎡。
15.****政府前路面。面包砖拆除恢复1047㎡。
16.城****便利店前。面包砖拆除恢复1023㎡。
17.****维修厂南侧。管道清淤200m。
18.垃圾中转站。混凝土路面铺板找平509.73㎡,面包砖拆除恢复510.00㎡,工具房维修38.53㎡。
19.人大楼后。混凝土路面维修138.4㎡。
20.树框更换。更换混凝土树框共计260套。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7月—2026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91.08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372.62万元,其他费18.46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基础设施补短板专项资金391.08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审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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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