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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拟申请的**港**20万吨级航道工程(啄罗作业区至石头埠作业区段)施工1标段吹填区配套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如下公示。拟申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和其他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一级方式)中的透水构筑物(二级方式),围海(一级方式)中的港池、蓄水(二级方式)。用海面积共计6.3353公顷,用海期限为2年,公示期20天(自公示之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书面提出。相关文件详见附图。
特此公示。
地址:铁****加油站往北100米(民政大院内)
联系电话:0779-****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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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