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一、询比条件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电站项目速凝剂,采购速凝剂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桃****电站位于**省**市**县茶庵铺镇境内,距**253km、距**市96km、**县82km;采用两洞四机,总装机120万KW,装机4台,
2、项目交通情况:
桃****电站****水库工程位于**市**县茶庵铺镇与**镇境内。场外交通:电站距离**市直线距离253km,距离**市96km,距离**县82km。杭瑞高速直达茶庵铺镇,通过国道319进入场内道路。场内交通:进场道路(双车道)、S241省道及乡村道路(宽3.5m )可到达施工区域。场内外交通相对便利,****水库约30分钟车程。设备材料进场前供应商需实地考察(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对现场交通及其他自然人文环境完全熟知)。
2、询比范围:速凝剂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见下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备注 |
| 1 |
速凝剂 |
无碱、液剂 掺量≤7% |
t |
1597 |
DL/T 5778-2018 |
说明:①以上数量为初步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②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采购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中标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需求计划分批交货,交货时段为2026年8月至2030年12月。
5、交货地点:****电站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6.1卖方提供的速凝剂符合国家标准DL/T 5778-2018《水工混凝土用速凝剂技术规范》相关标准要求,如有最新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6.2卖方提供的速凝剂符合国家标准GB/T 35159-2017《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相关标准要求,如有最新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速凝剂原材料应满足以下质量要求(表1-1)。
| 项目 |
单位 |
理化性能要求 |
|
| 含固量S |
(0.95S~1.05S) |
>25 |
|
| 碱含量 |
% |
≤1.0 |
|
| 密度 |
g/cm3 |
1.42±0.03 |
|
| PH值 |
3±1 |
||
| 氯离子含量 |
% |
≤0.1 |
|
| 净浆凝结时间 |
初凝 |
min:s |
≤5 |
| 终凝 |
min:s |
≤12 |
|
| 砂浆强度 |
1d抗压强度 |
Mpa |
≥7 |
| 28d抗压强度比 |
% |
≥90 |
|
每批次速凝剂进场时,买卖双方共同见证取样,标注时间、地点、数量、经手人等信息。卖方所供速凝剂应无条件服从买方的抽检。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和项目设计文件要求。
6.3实际供货时需附带随车资料(送货单、产品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随车资料应正规齐全且须为原件。响应人应充分考虑生产场地距送货现场距离及实际路面状况,以上情况均包含在单价中,且单价不作调整。
6.4响应人提供的速凝剂质量需保证洞室喷混回弹率≤15%,边坡喷混回弹率≤12%,若响应人,现场以实测数据为准。若产品质量不达标导致回弹超标、混凝土超方损耗,买方按实际超耗混凝土工程量乘以对应单价直接在结算款中扣减超方费用;多次整改仍不能达标,买方有权拒收货物、解除合同并追究全部损失。
7、计量方式:进场验收在买方工地过磅,如果在过磅验收过程中买卖双方对过磅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过磅数量不等于结算验收数量,结算验收数量按以下方式确定,协议期内,所有采购合同均按此计量方式计量,任何一方要求修改计量方式,均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实施。
7.1当速凝剂掺量≤7.0%时,按实际过磅数量进行验收;
7.2当速凝剂掺量>7.0%时,速凝剂验收数量=过磅数量×询比文件设定速凝剂掺量(取上限0.07时的对应值)/实际速凝剂掺量。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响应人对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伪负责,若涉及造假,采购人将对响应人处以没收投标保证金、将响应人列入水电八局受限供应商1-3年):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该证书可在****总局网站查询并随响应文件提交),产品取得近两年(2024年7月至今)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主要检测指标不能涵盖表1-1参数或有出入时,须承诺响应报价产品满足表1-1质量要求)。标书代写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标的物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3年7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代理商可将厂家销售合同作为附件)。
4、****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响应的情形。
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响应,若出现此情况,采购人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响应文件。同一生产厂家的不同代理商可以同时参加。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08月 02日10:00前(**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bid.****.cn)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询比者需在线上下载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8月 05 日10:30(**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响应,办理方式:直接下载“中招互联”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809508;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响应,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响应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供应商申报及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阳光采购网首页“联系电话”或“在线咨询”。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响应”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响应人,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bid.****.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n)发布
八、联系方式采 购 人:****
采购机构:****采购中心
地 址:**市**区常青路8号水电八局科研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1-****3700
使用单位:****水电公司
地 址:**市**区常青路8号水电八局科研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2****5808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177****8887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0731-****3700
邮 箱:****@powerchina.cn
十、合规声明本次采购恪守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任何违法违规采购行为。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全程遵循合法、合规的基本原则。
十一、纪检监督机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纪委办公室(0731-****2109)提出投诉。
2026年 07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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