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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标准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3886
通讯地址:**市**区**大道42号
邮编:5701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标准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岭脚热带作物场省岭脚热带作物场虚拟生活区**镇岭脚热带作物场场部内 |
| 环评单位: | **依****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省**市**区**镇岭脚热带作物场场部内,现有项目总占地面积13769.18m2,总建筑面积1875m2。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改扩建,无新增用地,在拆除现有生产线老旧设备基础上直接更换为先进的现代化设备。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合理;生产工艺较先进;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项目为林产化学产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项目为允许类。 项目采用绉片胶、杂胶为原料,改扩建后年产1.8万吨颗粒胶,不属于《******加工行业绿色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琼府办函[2024]72号)中“将以天然胶乳为原料或以杂胶为原料橡胶年产能低于1.5万吨的天然橡胶初加工项目列入限制类”情形,经查询《**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琼发改产业[2025]303号),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禁止类、限制类产业。 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 |
| 选址合理性: | 本次改扩建项目位于地块二**现有厂房内,无新增用地。现有厂区用地由**省岭脚热带作物场于2004年11月2日取得土地证(**市国用2004第017438号)。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该用地为****基地);第二次**国土调查,该用地为建设用地(建制镇)。根据套取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示意图可知,现有厂房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根据叠加套图现状厂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并且不涉及占用四级林地。项目的建设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 |
| 清洁生产水平: |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参照2026年3月13日印发的《中华人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五五”期间国家总量控制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总磷、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结合本项目特点确定NOx、挥发性有机物为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执行总量控制指标:NOx:2.077t/a、VOCs:0.056t/a。 根据《**省岭脚热带作物场胶厂标胶生产线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关于**省岭脚热带作物场胶厂标胶生产线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市土环资规字[2008]29号)现有项目已取得总量NOx:0.13t/a。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及跨区域协调工作的通知》(琼环评字〔2024〕2号)和《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环综合〔2024〕62号),VOCs小于0.1吨,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综上,本项目需新增总量指标NOx:1.947t/a。 根据《****环境局关于申请****标准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的复函》原则同意从**区“十五五”采取减排措施产生的总量指标中安排项目新增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1.947t/a,后续将结合项目验收等情况,审核项目实际需求,进一步核定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三级化粪池定期抽运用作农肥;生产废水经收集后经清污分流后自流入废水收集池经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处理站处理功能以及避免污染物积累,每天10m3用于槟榔园浇灌,废水排放满足《****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710—2025)表3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中的旱地作物两者中最严标准限值。 废气:项目烘干废气属于燃烧废气与干燥废气混合排放,采取“SCR+袋式除尘+生物除臭喷淋塔+20m排气筒”属于《**省天然橡胶初加工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推荐的可行技术。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距离项目最近的保护目标为东北侧163m的岭脚热带作物场三队作业区居民点,项目烘干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碱法脱硫+生物法+20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对于可能产生恶臭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池、格栅等已做封闭处理;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车间通过减少胶料停留时间,通过喷洒除臭液、按时清洗设备清洁以及车间,对车间污水导流沟全面加盖密封以及外置集气罩收集,可减少无组织恶臭废气产生;项目对现有原料仓库进行封闭改造以及外置集气罩收集;可进一步减少无组织恶臭废气产生。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和消声器以及墙体隔声降噪。 固废:员工生活垃圾、包装材料废弃物、杂质等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胶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泥经压滤脱水后用于槟榔园施肥,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矿物油以及废催化剂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本项目区域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中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
| 环境风险控制: | 1)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防护措施 ①原辅材料的装运和储存应注意防火,禁止装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携带火种;危险品的运输应做到定车、定人。 ②被装运的具有易燃等危险特性的物品,则应该根据其不同危险特性而同时粘贴相应的几个包装标志,以便一旦发生问题,可以进行多种防护。 ③在易燃物品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在采取应急处理的同时,******部门和环保等有关部门,疏散群众,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积极协助前来救助的**、交通和消防人员抢救伤者和物资,使损失降到最小范围。 2)储存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①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废物应配置火灾报警装置和导出静电的接地装置。 ②储存区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③油类物质入库贮存后,须做好情况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位置、使用时间等。 ④贮存库房内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⑤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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