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市****公司组织实施。项目名称:**市**区域开发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位于****东部,龙梧线东侧,**溪西侧,总投资约70000万元,其中**费约为34900万元(最终以结算审核为准),总用地约51914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
**市**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审核施工图预算并出具预算审核报告,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确定造价控制目标;审核工程价款及进度款,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协助业主处理工程变更、签证、合同争议及索赔等事项,配合完成无价材料设备询价;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监控;协助完成工程竣工结算;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及其他咨询服务等。
三、服务人员配备要求及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如下(以下岗位人员均需独立配备,互相不得兼任):
|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员要求 |
人数要求 |
| 1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2018年及以前取得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
1人 |
| 2 |
造价从业人员 |
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
2人 |
| 3 |
造价从业人员 |
具有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
2人 |
| 4 |
造价从业人员 |
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
1人 |
驻场要求:服务期内中标人需确保至少1人提供全过程驻场服务,全过程驻场的到位率为22天/月,其他按需驻场的人员以采购人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原则上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到场),进场后的到位率为22天/月。
服务期限: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项目交付及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四、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收费标准下浮率报价方式。报价单位参照参照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最终服务费按收费标准乘以(1-下浮率)计取。
五、报价材料要求
报价材料须密封装订,内含:询价回函(含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资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价递交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18点,逾期递交一律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报送地址:**市剑池东路252号鸿运309
联系人:胡孝安(178****1001)
附件: 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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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