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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公告
以下列付款方式为准:
支付周期:物资结算完成后 90 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80 %以内; 180 日内支付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97% 以内,剩余3%结算款为质量保证金,扣除的质保金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供货物的质量责任。
5、支付方式:结算款以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 )3个月;( √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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